投资公司推销的原始股可以购买吗?
博客或QQ群指导炒股“网上专家”的信息可信吗?
委托炒股亏了钱能否按协议索赔?
尊敬的股民,您炒股中有过这些疑问吗?
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朱卫琴律师、赵胜律师2008年1月7日因《姑苏州晚报》编辑部邀请,走进“晚报”政法热线,就当前股民关注的炒股法律风险问题接受广大股民的热线咨询,并做了一一解答。
详文如下:
(摘自2008年1月7日《姑苏晚报》今日关注http://epaper.sz458.com)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是每个证券营业部都会在醒目位置张贴以提醒股民的风险提示公告。但很多投资者对证券投资的法律风险意识不足,轻率作出一些投资行为,导致发生法律纠纷,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昨天,两位嘉宾做客本报96466“政法热线”,就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问题解为市民答疑解惑。
热线记录:
身份证曾借朋友开户现能另立账户炒股吗
王先生询问:03年的时候我把身份证借给一个朋友炒股,现在股市行情比较好,我想自己也开户炒股,却被证券公司告知我已经有一个股票账户了,我不能再开立股票账户了。而我那个朋友也联系不上,现在我查下来那个账户上也没有股票,请问我该怎么办?
朱卫琴律师答: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一个投资者只能开一个证券账户,不允许重复开户,所以你现在要炒股的话就不能再开户了。你现在可以要求他把你的账户还给你,继续用这个账户。如果联系不上,原来的账户资料不全或感觉不太放心的话,你可以凭有效身份证去把这个账户销掉,再重新开户。同时我们还要提醒你,如果借用你身份证开户的人用你的账户干了违法违规的事情,根据相关法律,你作为名义持有人,实际上法律责任是要由你来承担的。这一点上你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投资公司推销原始股这种股票可以购买吗
薛女士来电询问:我母亲已退休多年,最近老有一个外地的什么投资公司向她推销一个成都公司的原始股票,说这个公司的股票很快就要去美国上市,一上市就要翻十倍二十倍,我母亲很想买,这种股票能不能买?
赵胜律师答: 这种股票千万不要去买。不要轻信购买“原始股”一夜暴富的神话,如果说有这么好的话,他根本就不会卖给你,他自己持有就行了。
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民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证券买卖。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委托经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那些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完全是骗局,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不要被各种非法证券活动假象所迷惑,不要对任何非法证券活动抱有幻想。同时,还要提醒投资者注意,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的规定,买卖这类股票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请你一定要劝说你母亲不要购买这种原始股,否则会把养老的钱都赔进去。
博客或QQ群指导炒股“网上专家”可信吗
余先生询问:我在网上看了一个人的炒股博客,他说加入他的QQ群,可以在群里指导炒股,按照他的指示买股票肯定赚钱,起码50%。但要加入他的高级群,要收费10000元。他在博客里讲的几个股票看下来倒是挺准的,推荐后到现在都涨了20%以上了。我想加入,但不知道可不可以?
朱卫琴律师答:现在我们所有的炒股博客或QQ群基本上都是没有取得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或者是他们有个别人取得了资格,但是没有在有从业资格的机构里面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因此,他们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建议你不要轻信这样的炒股博客,还是选择正规的证券公司或有资格的投资咨询机构。
委托炒股亏了钱能否按协议索赔
周先生询问: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炒股专家,他向我承诺炒股会每年赚50%以上,如果没有赚到50%或亏损由他负责全额赔给我,超过的部分他拿80%。我们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我就把资金账户的几个密码交给他由他来进行操作。约定的期限到了,他不但没有赚钱,还亏损了3万块钱,我要他按照协议约定赔钱并支付50%的保本收益,他不肯。我可以要求他按照约定来赔偿吗?
赵胜律师答:证监会2004年2月1日公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对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有具体的规定。该《试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目前我们的看法是这个委托理财合同由于受托方没有证券资产管理的资质,加上保底条款一般来讲在司法实践中认为是无效的,所以这个合同的效力我们认为是有问题的。我们的意见是协议无效,对方保本承诺这一块不受法律保护,但你本金的损失可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朱卫琴律师
法律硕士学位
现江苏尚韬律师事物所高级合伙人
业务擅长:金融证券、公司事务、房地产等。
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朱卫琴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及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决断能力,依靠实力和实效赢得客户的依赖和好评;擅长公司设立、变更、治理、运营中的法律流程的指导、法律文书的拟订及各个环节的商业谈判,成功办理了大量复杂疑难的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尤其在代理公司设立、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非诉讼项目及公司股东权纠纷、房地产纠纷、财产争议较大的婚姻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特别率领劳动专项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全面打造合法合理的用工方案,帮助企业控制用工风险,实现实效管理。
Tel:67672600 Fax:67672900
E-mail:judy@shangtaolaw.com
赵胜律师
法学硕士学位
现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业务擅长:金融证券、企业并购、资本运作、复杂疑难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等。
赵胜律师办理过多起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尤其擅长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曾成功主持、参与过多起重大的公司并购、重组案件; 2004年,办理的一起在苏州有较大影响的商业秘密保护案件被中央电视台采访播出,同年在吴江市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接受央视二套采访,在二套、七套节目中播出。现为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特聘律师。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特聘法律顾问。城市商报律师团特邀顾问律师。苏州市律师协会公司金融业务委员会委员。
Tel:67672600 Fax:67672900
E-mail:victor@shangtao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