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杨建功律师近日在青岛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申诉人系苏州工业园区某德资企业员工,任职青岛办事处经理。由于上一年度未完成工作指标,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该企业多次与其协商调整岗位,但由于申诉人拒不同意,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企业在无奈之下,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以违纪的形式将其劳动关系单方解除。申诉人后至青岛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资金和经济补偿金。企业同时提出,该员工尚有部分工作与财物未交接,要求提出反诉。
杨建功律师接受企业的委托后,与企业的人事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及时地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反仲裁申请,并就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一事和企业单方解约一事作了充分的证据准备。
2009年4月9日,该案在经过了激烈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后,申诉人最终同意了企业的要求,双方以调解的形式握手言和。因为前一天杨建功律师另有案件在苏州开庭,因此这一起仲裁案件是在当天去当天回的情况下办结的。尽管行程非常辛苦,但案件的完美结局以及详实的准备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