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全国律协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事务所实习律师和新近申领律师执业证的同志居 兆、 章 清、 高 波、 陈 琳、 王昭艳等六名同志于2005年5月9日——5月10日参加由苏州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执业岗前培训班,在培训班上他们再一次接受了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听取了资深律师有关律师办理刑事、民事及非诉讼案件基本操作规范等律师实务工作的讲解,还专程开赴革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孙武苑举行执业前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