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 破产管理通道
 
终结吴江市恒鑫经编织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2019年10月30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09破45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认为吴江法院作出【(2019)苏0509破45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认可吴江市恒鑫经编织造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该破产财产方案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现债务人名下也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申请人申请终结本案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应于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吴江市恒鑫经编织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终结破产裁定 [相关材料点击下载]

 
返回上一页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企业邮箱 | 加入我们  Copyright © 2012 by 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 - 苏州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苏ICP备09004495号-1 设计制作:前景互动网络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苏州国际财富广场1幢901室 电话:0512-67672600 传真:0512-67672900 邮编:215021 E-mail:law@shangtao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