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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被指定为吴江市恒鑫经编织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根据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的申请,于2019年6月5日裁定受理吴江市恒鑫经编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吴江市恒鑫经编织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恒鑫经编-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相关材料点击下载]
恒鑫经编-破产受理裁定书 [相关材料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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