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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被指定为苏州久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5日裁定受理苏州久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苏州久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决定书 [相关材料点击下载]
破产受理裁定书 [相关材料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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